作者:北镇市 点击次数:121 发布时间:2023-12-0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北镇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农办机【2019】7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政府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的所有品种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含电子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产销企业投档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政府应按规定及时受理。鼓励通过手机APP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
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
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
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
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
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抽核内容同重点机具。重点机具和非重点机具的标准以及抽核比例或数量参照上级规定。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实行双人交叉核验或个人核验、单位内部集体会审双重审核,探索对补贴机具核验结果实行基层农机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有关方面共同参加的集体会商。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
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所有产品均采取现场逐台核实制度,由核实工作人员亲临现场(或定点),在确保铭牌信息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显示的信息一致后,亲自拓印发动机号及出厂编号并粘贴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首页下方空白处。购机者与核验人员同框在机具旁边拍摄人机合影照片,上传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发现补贴机具其发动机、驾驶室颜色、风箱等主要部件的尺寸、结构等信息与投档资料不一致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上报。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审验公示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四)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操作人员与机具核验人员要分岗。
(二)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三)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实施防控管控。
四、其他未尽事宜发生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决定。
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